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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庫局啓動家族辦公室數字知識中心 助財富管理創新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2024年10月夥拍多方推出策略性計劃「香港家辦匯」,周四(27日)啓動計劃下的家族辦公室數字知識中心。該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這個全新的網上平台,不單提供資訊,更是為家族辦公室量身定制一個動態資源庫,可讓家族辦公室走在財富管理創新最前沿,通過香港把握亞洲區內的機遇,增值私人財富。 數字知識中心是專為香港以至全球的家族辦公室而設的資源庫,向家辦提供與生態圈建設、行業知識、科技支援和慈善倡議相關的最新資訊,並不時更新,包括專家分析、適用於家辦的良好實務指引、投資策略、管理、科技應用和慈善事業方面的指南,以及值得家辦關注的報告及活動等。註冊會員透過這個專為家族辦公室業界建立的資源庫閱覽獨家內容。 許正宇表示,家族辦公室正驅動全球財富管理邁向新方向,而香港的獨特優勢和定位會是家辦發展的最強後盾,期待見證更多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發展,同時牽引金融巿場和慈善事業做得更闊更廣。 「香港家辦匯」是財庫局聯同投資推廣署及香港財富傳承學院等合作的一個策略性計劃,藉着推行不同項目和提供資源,支持本港的家族辦公室行業。 資料來源:東網

2025-04-01T20:41:55+08:002025 年 3 月 27 日|行業新聞|

星反洗錢拖慢家辦審批 投資種類亦不及港

新加坡去年底公布,家辦由2023年底1,400間急增至逾2,000間。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面對新加坡這個對手,本港家辦仍然存在優勢,因香港成立家辦不需要政府額外審批,投資推廣署只是協助及教導角色;相比之下,新加坡政府的反洗黑錢行動推慢了整體審批。 另外,新加坡借反洗黑錢之名成立洗錢/恐怖主義融資資訊與案例協作共享(COSMIC)平台,當地最少有6大銀行之間數據可以共享。然而,家辦投資者絕大部份是高淨值人士,對於私隱是十分看重,亦擔心人身安全問題。至於香港在反洗黑錢方面,銀行亦有嚴密方針,而且國際排名高。 新一代更傾向新型投資 新加坡去年底公布,家辦由2023年底1,400間急增至逾2,000間。 新加坡借反洗黑錢之名成立洗錢/恐怖主義融資資訊與案例協作共享(COSMIC)平台,當地最少有6大銀行之間數據可以共享。 劉凱旋指,香港作為一個超級聯絡人,絕對做到資金匹配的工作。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指,本港家辦仍然存在優勢,因香港成立家辦不需要政府額外審批。 劉凱旋指出,香港家辦的投資種類及範圍廣。 劉凱旋指出,香港家辦的投資種類及範圍廣,除了金融信託、藝術文化及慈善外,股票市場更是深和闊得多,同時港府着重創科發展,部份新型創科公司前景發展不俗,亦可能短時間內上市及深受青睞。她指出,去年香港新股上市逾70家,今年排隊上市也有百多家,而新加坡去年新股上市僅得4家。 她又指,傳統70、80歲第一代企業家設立家辦傾向傳統投資,分散投資比較全面,或是以慈善為目的。至於40﹑50歲的新一代更傾向新型投資,例如創科公司﹑NFT的藝術品等。 [...]

2025-04-01T20:25:22+08:002025 年 3 月 26 日|行業新聞|

香港信託行業處於增長的有利位置 新法規有助提升可信度及投資者信心

近期的監管變化提升了企業受託人的可信度,但也增加了複雜性和成本。 新的「積金易」平台將重塑香港的退休金制度,為退休金受託人帶來變革浪潮。 香港信託人公會和畢馬威的最新意見調查指出,信託行業從業員若能克服對合規成本上升和人才短缺帶來的挑戰,香港信託行業將展現出強勁增長。此增長源於更廣泛地接觸中國內地客戶、亞洲私人財富行業的發展以及業界可信度提升。 信託業在保障退休金計劃以及企業、慈善組織、私人和公共信託持有的資產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評估該行業的發展狀況,香港信託人公會和畢馬威邀請了政府官員、監管機構以及近30名信託業高層管理人員進行了訪談,同時對香港信託人公會會員機構進行了網上調查。 從2021年至2023年,香港信託市場規模增長了10%。 截至2023年底,信託持有的資產達到51,880億港元(6,670億美元)1,相比2021年雙方發佈上一份報告時為47,190億港元(6,060億美元)。 在考慮未來幾年最重要的增長動力時,24%的受訪者認為與中國內地和大灣區接軌的相關措施,例如「跨境理財通」是關鍵。此外,18%的受訪者選擇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吸引資本和家族辦公室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亦有18%的受訪者選擇了與「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類似的措施,用於發展家族辦公室和慈善事業。 報告指出,近期的監管發展不斷增強公眾信心,並提高對投資者的保障,其中包括證監會新增設規管公眾基金存管人的第13類受規管活動(RA 13),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布《監管政策手冊》TB-1單元。64%的受訪者表示,現有監管制度有利營商,而2021年有關的比例爲51%。 然而,儘管新法規有助改善營商環境,但在實施過程中也面臨挑戰。近三分之二的受訪者(64%)反映,過去12個月內其合規成本至少增加了5%至15%,部分原因是由於監管複雜性不斷增加。 [...]

2025-04-01T20:40:11+08:002025 年 3 月 19 日|行業新聞|

家族辦公室發展受關注 倡擴稅務優惠放寬監管

港府正力求推動香港發展為全球領先的家族辦公室樞紐,就本港家族辦公室的發展提出建議,是市場各界人士在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重要着墨點之一,其中市場冀與內地建立「家族辦公室通」、擴大單一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下的合資格資產清單等。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德勤中國建議,港府可透過「限制額度」和「閉環式管理」的方式,允許內地高淨值家族或個人將人民幣用於其在香港設立單一家族辦公室的投資。德勤還指出,為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和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港府還可以繼續擴大單一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下的「合資格產品」清單,引入藝術品、數位資產、有儲蓄或投資成分的保單等資產,並建議向成立於香港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附合某些條件下提供稅務優惠,如將其利得稅稅率減半至8.25%。 冀與內地爭取設「家辦通」。 澳洲會計師公會則建議,進一步完善統一基金免稅制度和單一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同時希望香港政府可以啟動與中央政府磋商,爭取設立「家辦通」資金渠道,以便讓內地高淨值人士通過在香港設立的家族辦公室進行跨境投資,並且實施第一步可以在大灣區進行試點,然後再擴展到內地其他地區。香港經濟民生聯盟亦提出,進一步發展家族辦公室,彈性處理家族辦公室在落戶香港後作出的新投資,盡量放寬相關監管要求和規定。 資料來源:星島頭條

2025-02-26T19:28:12+08:002025 年 2 月 26 日|行業新聞|

紀律個案概要

聯興國際商務香港有限公司 (TC007251)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b)及(d)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措施以核實客戶的實益擁有人的身分及核實看似是代表客戶行事的人的身分及該人代表客戶行事的授權。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9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客戶未有為身分識別的目的而現身時執行特定的措施。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20,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2月6日) [...]

2025-03-08T18:31:52+08:002025 年 2 月 6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明康國際牌照合規有限公司 (TC007612) 持牌人違反《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W(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其詳情有所改變後,於該等改變發生之日起計的1個月內,向處長具報該等改變。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5,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1月15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5-02-17T19:56:27+08:002025 年 1 月 15 日|執法消息|

投資推廣署︰有信心今年超標完成吸200家辦 印尼大家族反應正面

由貿發局舉辦的旗艦推廣活動「成就機遇.首選香港」(Think Business, Think Hong Kong),近日在印尼雅加達舉行。投資推廣署助理署長吳國才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所接觸到的不少印尼大企業,會希望同時在印尼及香港雙重上市。同時大企業家族也對於在香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具備較大興趣,他們有的已在新加坡設立了家辦,希望透過香港作為平台,加強與內地企業的合作,並拓展大灣區及內地市場。 吳國才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所接觸到的不少印尼大企業,會希望同時在印尼及香港雙重上市,同時大企業家族也對於在香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具備較大興趣。(GETTY) 至今已引入逾140個家辦 吳國才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有信心至今年底超標完成吸引200個家辦的目標。投資推廣署旗下家族辦專責團隊2021年中成立以來,至今已協助引入逾140個家辦。 他透露,有興趣來香港設家辦的印尼大家族企業,來自於不同行業,包括新能源、咖啡種植及製造業,希望投資地能夠更多元化,而香港的發展北部都會區及大灣區機遇,均提供機遇。同時,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也能夠幫助這些企業拓展內地、日韓及歐洲等國際市場。 至於東盟包括印尼企業對來香港投資,會否存在疑慮,吳國才表示,他們除了會關注來港投資租金等成本是否昂貴,及言語溝通問題,也會關注中美貿易戰及地緣政治風險,但當得知香港仍然有很多美國企業投資,美資銀行並繼續擴大本港財富管理等方面的投放,仍會有興趣來港投資。 [...]

2025-01-14T16:01:33+08:002025 年 1 月 11 日|行業新聞|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放寬門檻 擁資產年期縮至半年

在香港推出近一年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至今共接獲逾800宗申請,帶來逾240億元經濟效益。該計劃今年3月1日起獲優化,申請者必須在香港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資產的要求不變,但審查資產的期限由申請前兩年,縮短至6個月;家族辦公室、與家庭成員聯名持有的資產亦可按實際持有比例計入資產中。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預計,優化後的新安排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更強的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有移民顧問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有之前不符要求的申請人,旋即考慮重啟申請,預料該計劃的申請人數將倍增,鞏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2024年3月1日推行,首10個月已接獲申請逾800宗,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的申請733宗,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240宗,料可為本港帶來的投資金額逾240億港元。 計劃原本規定申請人在申請前兩年,在港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資產或淨資本。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將時限由兩年降至申請前半年,而且與家庭成員共有淨資產,或者家族辦公室的個人擁有份額亦計算在內。 許正宇昨日在出席亞洲金融講壇記者會時表示,CIES實施不足一年,反應及效果不錯,至今已接獲800宗申請,其中逾730宗已通過審核,可帶來逾240億元經濟效益。 許正宇:進一步推進港作為家辦樞紐 許正宇預計,優化後的新安排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更強的協同效應。(香港文匯報記者黃艾力 攝) 他介紹,在此次優化措施中,放寬前端資產審核並沒有影響整體申請要求或對香港投資額,另一措施則在計入投資時考慮與家辦相關的稅務措施,令投資移民計劃與家族辦公室稅務寬免安排聯動。過往兩者有差距,但經過優化後,只要滿足資產要求,個人全資擁有公司亦計算在內,相信這些優化措施可進一步推進香港成為家辦樞紐,並有助令香港吸納更多資產。 他預計優化後的新安排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更強的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計劃於首十個月錄得的申請宗數已超出2003年推行的、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同期數字,反映投資者對香港充滿信心。深信這些優化措施會令計劃更具吸引力。 [...]

2025-01-14T15:58:09+08:002025 年 1 月 8 日|行業新聞|

紀律個案概要

港誠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TC002460)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a)、(b)及(d)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措施以核實客戶及其實益擁有人的身分。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9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客戶未有為身分識別的目的而現身時執行特定的措施。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5.《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32,000元的罰款 [...]

2025-01-10T15:46:15+08:002024 年 12 月 17 日|執法消息|

年息10.8%吸客 多人墮信託公司投資騙局 警拘5男涉款達$5.57億

警方5月起接獲多名受害人報案,指2020年至2024年期間,透過一間本地信託公司投資離岸基金。但今年年4月起,受害人未能取得該基金派息及取回本金,涉款達港幣5.57億。調查顯示,該公司以每年10.8%的派息回報作招徠,吸引受害人「落搭」。 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今日(26日)展開代號「海柱」拘捕行動,在全港多區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5名男子(31至70歲),所有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被捕人為涉案信託公司股東及高層管理人員,相信與上述投資騙案有關。調查仍然繼續中。 調查顯示,該信託公司透過舉辦投資講座或保險經紀合作推銷等渠道,遊說受害人通過信託公司投資離岸基金,並承諾基金每年支付本息。調查亦發現,有部分資金被直接轉帳至關聯公司用作購買虛疑貨幣及其年會派息回報達10.8%。但受害人注入的大部分資金並非用作真實投資,而是直接被挪用向該基金的舊有投資他用途。 行動中,警方檢獲涉案公司的營運及會計紀錄、銀行文件、客戶合約、電腦及電子儲存裝置等。另外,警方亦凍結多個銀行及證券戶口存款約1,000萬元。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另外,任何人如果協助詐騙集團或者牽涉於相關違法行為,有可能干犯《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6A條欺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 資料來源:香港01

2024-11-27T14:59:08+08:002024 年 11 月 26 日|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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