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國科(香港)會計服務有限公司 (TC006180)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1)(b) 、(d)(i)及(ii)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措施以識別及核實其客戶實益擁有人及看似是代表其客戶行事的人的身分,以及核實看似是代表其客戶行事的人的授權。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9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客戶未有為身分識別的目的而現身時執行特定的措施。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0(1)條有關備存紀錄的規定。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30,000元的罰款 [...]

2026-03-26T15:40:14+08:002026 年 2 月 13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沛達思秘書服務有限公司 (TC006786)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0(1)條有關備存紀錄的規定。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命令持牌人採取糾正行動及施加港幣4,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6年1月27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6-03-26T15:38:03+08:002026 年 1 月 27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加域會計事務有限公司 (TC008593)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1)(a)、(b)及(d) (ii)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措施以核實客戶及其實益擁有人的身分及核實看似是代表其客戶行事的人的授權。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5(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藉以下措施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不時覆核持牌人為進行客戶盡職審查而取得的關於客戶的文件、數據及資料,以確保該等文件、數據及資料反映現況及仍屬相關的。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0(1)(b)(i)條,即持牌人沒有備存在按照附表2第2部識別及核實該客戶或該客戶的任何實益擁有人的身分時取得的文件的正本或複本及紀錄。 5.《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

2026-03-26T15:37:05+08:002026 年 1 月 20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君港商務秘書(香港)有限公司 (TC007108) 持牌人違反《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6,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6-01-21T15:03:16+08:002025 年 11 月 27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瑞恒香港企業註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TC003067)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3J條向持牌人施加的牌照條件第2項,即持牌人沒有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事宜,設立充分及適當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並以政策綱領或其他書面文件作為證明。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8,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10月9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5-11-24T18:56:07+08:002025 年 10 月 9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華石中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TC004066)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4,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9月22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5-10-17T19:27:51+08:002025 年 9 月 22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冠一商業有限公司 (TC004860)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5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藉以下措施,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不時覆核持牌人為進行客戶盡職審查而取得的關於客戶的文件、數據及資料,以確保該等文件、數據及資料反映現況及仍屬相關的。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5,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9月1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5-10-17T19:28:02+08:002025 年 9 月 1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盈琿國際有限公司 (TC003523) 持牌人違反: 1.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2.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命令持牌人採取糾正行動及施加港幣8,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8月15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5-10-17T19:25:23+08:002025 年 8 月 15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恒威註冊有限公司 (TC003082)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2.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6,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8月8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5-10-17T19:23:16+08:002025 年 8 月 8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F.E.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TC003635)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1)(b)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措施以核實客戶的實益擁有人的身分。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

2025-07-07T16:21:15+08:002025 年 5 月 16 日|執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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