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服務經營者 (MSO)

香港各銀行據悉加強對內地客戶的審查 中國先前整治非法跨境交易

在中國政府前所未有地整治非法跨境交易以遏止資本外流後,香港各銀行正加大力度審查中國內地客戶開設儲蓄和投資帳戶。 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在香港營運的中國大型銀行已暫停為內地居民開設投資和理財帳戶。這些知情人士還表示,銀行提高了內地申請人開立儲蓄帳戶的門檻,並收緊了盡職調查要求。由於涉及未公開信息,這些人士要求匿名。 同時,知情人士透露,香港監管機構已要求本地銀行為潛在客戶增加新的聲明條款,規定有意開設投資帳戶的客戶必須確認,其投資資金來源並非來自中國內地。 內地居民長期以來通過香港規避中國嚴格的資本管制(每人每年只允許匯款5萬美元到境外)。大量內地資金湧入香港,成為當地大型銀行的重要業務來源。 在中國開展迄今為止最嚴厲的整治跨境非法交易後,香港的審查力度也隨之加大。上周五,中國證監會以未取得相關業務許可在境內開展業務為由處罰三家線上券商總計超過3.3億美元的罰款。 此舉標志著監管力道較2022年底急劇升級。當時,監管機構要求線上券商整改非法業務活動,並停止發展境內投資者為新客戶或開立新賬戶,中國稅務機關也加強了對境外所得課稅的力道。 香港監管機構也步調一致地採取行動。香港金管局上周發布了一份五頁長的通函,提出額外措施,要求銀行關閉以「可疑或偽造文件」開立的投資賬戶,並要求銀行取得中國內地投資者的書面聲明等。 香港銀行公會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銀行業將配合相關監管機構的最新指引,確保開戶流程合規高效運作。總體而言,這些指引對開戶流程影響不大。 香港金管局在接受彭博新聞詢問時提及上周五發布的通函。香港證監會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資料來源:yahoo!

2026-05-28T19:07:17+08:002026 年 5 月 27 日|行業新聞|

【證監會】內地投資者開戶「加辣」兼出招防洗錢等

證監會發通函,指會加強措施應對偽造文件及洗黑錢風險,以及提高開戶標準。 證監會指,持牌法團在拓展業務時,不應以犧牲標準為代價,證監會對嚴重監控失誤及使用偽造文件,採取零容忍態度。 此外,證監會列出持牌法團為內地投資者開立及管理帳戶的額外措施,包括關閉以可疑或偽造文件開立的投資帳戶,而在開立新投資帳戶時,須取得投資者書面聲明,並要求在結算及資金提存時,只可透過本身名義在合資格銀行持有的銀行帳戶進行。 另一方面,持牌法團向香港境外投資者提供服務時,須遵守香港及適用司法管轄區的所有相關法律和監管規定。 資料來源:now新聞

2026-05-28T19:24:18+08:002026 年 5 月 22 日|行業新聞|

假扮財務公司職員追數 O記拘捕13人 涉款100萬元

警方展開代號「軍域」行動,打擊黑社會及電話詐騙活動,昨日(7日)拘捕13名男女,涉嫌假扮財務公司職員追數,誘騙轉賬至指定銀行戶口,涉及過去3月至少20宗案件,騙款逾100萬元。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胡瀟瀟今日(8日)表示,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發現一個由黑社會團夥操控的電話詐騙集團,至昨日(7日)展開拘捕行動,搗破集團位於葵涌一工廈單位的詐騙中心,及在全港各區拘捕13人,包括12男1女,年齡介乎21至49歲,當中包括集團骨幹成員。在拘捕過程中,部分被捕人士嘗試丟棄和破壞手機圖毀滅證據,涉嫌「串謀詐騙」、「妨礙司法公正」及「洗黑錢」等罪名被扣留調查。行動中檢獲40多部平板電腦、手機、多張電話卡及數萬元現金。檢獲的電腦證物中藏有至少2000名人士的個人資料。 調查顯示,涉案集團分工精密,由骨幹成員營運詐騙中心並由專人負責打電話,亦有成員負責招攬工作,包括招攬傀儡提供銀行賬戶及電話卡。 涉案集團會先隨機或非法取得受害人資料,然後假扮財務公司職員致電受害人追數,要求受害人將欠款轉賬至指定的銀行戶口。過程當中能說出受害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等個人資料,甚至是債務內容。而一旦受害人轉帳金錢,騙徒會用手續費等藉口,甚至恐嚇要求受害人再交錢,直至受害人察覺被騙。該集團涉及今年2至4月至少20宗案件,騙款額超過100萬元,調查仍在進行當中,相信有更多案件涉及該集團。 警方呼籲市民應提高警覺,即使發送訊息或來電的陌生人能說出個人資料,並不代表是真實的財務公司職員,如市民一不留神誤信騙徒,容易招致損失,市民必須主動查證以及再三核實對方身份。 根據《銀行營運守則》,貸款機構必須就聘用收數公司追討欠款前,預先向你發出書面通知。通知的內容必須包括有關拖欠款額、拖欠時間、貸款機構可加收的追債費用、貸款機構債務追討部門的聯絡方式等詳細資料。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資料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6-05-28T19:14:54+08:002026 年 5 月 8 日|行業新聞|

兩女子涉跨境運送大量現金洗黑錢被判囚 海關歡迎判決

兩名女子涉嫌跨境運送大量現金「洗黑錢」,涉及2億8千萬港元,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禁58個月及36個月。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同意兩名被告並非主腦,只擔當搬運工的角色,亦無獲得巨大得益,但她們仍屬重要角色,指她們跨境運送現金,對兩地的金融系統有負面影響。法官指,其中一名被告積極運送現金,151次申報攜帶超過12萬港元,最多一次涉及300多萬元,若沒有其幫助「黑錢」不會進入香港,又指若海關沒有執法,被告可能會繼續有關行為。法官亦不同意首被告因無知而犯罪,指她心存僥倖、貪得無厭。至於第二被告,法官表示,不接納辯方指被告認為所攜帶的金錢屬家人,又提到她試過一日多次攜帶現金到港。 法官表示,兩名被告2019年被捕,2023年首次聆訊,2026年5月案件才告一段落,歷時6年多,雖然接納控方指因社會事件及疫情令案件有延誤,但仍對被告構成心理及經濟壓力,所以酌情扣減6個月刑期。 海關表示,歡迎判決,相信監禁的刑期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對於不法分子作出清晰的警示,明確指出洗黑錢是嚴重的罪行。 資料來源:rthk

2026-05-08T18:11:31+08:002026 年 5 月 7 日|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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