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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找換店兩周內第二度被淋油 負責人稱遭惡意損聲譽

今日(3日)早上8時13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中環德輔道中156號一間找換店被淋紅油。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凌晨時分,一名男子駕駛私家車抵達,隨即持工具向店舖鐵閘淋潑油漆,得手後開車逃去。負責人透露,兩星期前店舖同樣被淋紅油,懷疑為同一人所為。她強調自己並無與人結怨,亦無債務糾紛,不清楚動機,但相信屬惡意破壞,意圖損害店舖聲譽。警方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處理,正追緝涉案人士。 負責人嚴小姐表示,今早店員返工開舖時發現店舖被人淋紅油。她指,該店開業十年,從未與任何人結怨,亦絕無任何債務或與客人發生糾紛。對於兩星期內接連兩次遭人潑油破壞,她強調,上次事發後至今,店方從未接獲任何形式的索償或追債訊息,因此無法理解對方的動機。 她懷疑兩次事件為同一夥人所為,上次已經報警,不過未有結果。她推斷對方動機純粹屬意圖損害店舖累積的聲譽,「但係我哋畀佢咁樣潑一潑,聲譽又損壞,又唔使做生意」。雖然事件對店舖短期營業造成不便,但對整體生意影響不大。她補充道,其餘2間分店均未被人淋油。 嚴小姐向記者展示事發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今日凌晨零時14分,一輛私家車駛至找換店門前停下,一名戴黑色鴨舌帽、口罩,身穿黑色T恤及短褲的男子隨即下車,徑直走到店舖大閘前持工具潑淋紅油,得手後迅速登車逃去。整個犯案過程僅約1分鐘。 翻查資料顯示,7月21日,警方在早上9時許接獲小女孩找換店職員報案,指其店舖遭人淋紅油。警員到場調查,案件列「刑事毀壞」,暫時未有人被捕。 資料來源:香港01

2026-08-11T15:15:06+08:002026 年 8 月 3 日|行業新聞|

用假文件申請來港 洗黑錢逾6千萬 武漢前高官兒子囚6年9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間資產管理公司的內地東主,指他涉透過多間公司及多名人士在多年間,通過地下錢莊洗黑錢逾6,000萬港元,並在申請透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居留時,向入境處遞交虛假的銀行存款證明書。該名內地東主否認洗黑錢等5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23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區院暫委法官鍾偉強指被告行為正面衝擊港府設立上述入境計劃的目的,對香港經濟有深遠影響,須就此嚴重欺詐行為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並就洗黑錢罪指本案不涉及複雜精密的手法,而被告實際處理了所有涉案款項,終判被告囚6年9個月,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7日處理充公令。 現37歲被告肖銳,案發時是資產管理離岸控股公司Augustine Holdings Limited(AHL)東主,否認4項洗黑錢罪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發日期 橫跨2013年至2023年。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原籍內地,其父親肖軍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反漬職侵權局前任局長。鍾官指其父現正被調查,並總結虛假文書罪的案情指,被告於2013年透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來港居留,他向入境處提交中國建設銀行有限公司發出的存款證明書及存摺副本,顯示他在過往2年有1,00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並於2014年5月獲批准來港居留,獲發24個月簽證;而該文件副本屬虛假文書。 鍾官就虛假文書罪指出,港府設立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吸引資金流入香港,令香港經濟得益,被告的行為正面沖擊此目的,破壞計劃成效,對香港經濟有深遠影響,須就此嚴重欺詐行為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並就洗黑錢罪表示,本案在同類案件中屬簡單,不涉及複雜精密的手法,涉案款項除有部分是其父接受的賄款外均來歷不明,沒有證據顯示有前置罪行,但有涉案款項來目內地的地下錢莊,遂案件涉及跨境成分。被告實際處理了所有涉案款項,考慮被告有良好背景及沒有案底,鍾官終就5罪判被告囚6年9個月。 控方早前指被告涉於2014年至2023年與父親、林启、姚谦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洗黑錢,共涉款逾6,406萬港元。當中逾472萬港元被指是內地基建承建商董事姚谦向被告父親提供的賄款,以換取協助姚取得武漢一個抽水站建造項目的合約,部分款項於2016年轉帳至被告的帳戶;被告的友人林启則被指於同年先後5次協助被告將款項經地下錢莊轉帳至香港。 案件編號:DCCC 425/2025 資料來源:東網

2026-08-03T15:27:58+08:002026 年 7 月 23 日|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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