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虛擬資產法規 打擊洗錢罪行
3月27日,尖沙咀發生企圖行劫案件。一名27歲土耳其籍男子攜帶500萬歐元現鈔準備購買加密貨幣,卻被匪徒持刀伏擊行劫。幸好警方憑天眼迅速破案,拘捕了4名非華裔男子。事主雖然反抗受傷,總算力保不失。 不過,這宗新聞耐人尋味之處,在於受害人年輕又身懷巨款,寧可冒險「周街行」,也不願採用較為安全的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受害人向警方報稱經營珠寶貿易生意,遇劫前已到過尖沙咀區內3間不同的加密貨幣找換店交易。 筆者因此推測,他當初帶來香港的現金應該遠超500萬歐元,數目恐怕讓本港許多勞碌大半生的「高淨值人士」都自愧不如。 加密幣匿名性 吸引罪犯洗錢 這宗新聞也讓筆者聯想到,杜拜加密貨幣交易所ByBit在2月21日被黑客竊取了相當於14.6億美元的以太幣,成為加密貨幣史上金額最大的竊案。區塊鏈調查員ZachXBT確定黑客是與北韓有關聯的Lazarus Group。 不法分子掠奪大量資金後,需要洗錢以轉化成正當財產。尖沙咀與杜拜的案件是否存在關聯?筆者實在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加密貨幣的全球可用性、不可逆性、匿名性和交易速度對洗錢有顯而易見的吸引力。 此外,香港是世界領先的金融中心,資金可自由流通,市面上又有大量虛擬資產場外交易店,而相關的監管制度仍然在探討中。犯罪集團自然有足夠誘因,視香港為監管缺口,積極進行洗錢活動。 資金自由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