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

紀律個案概要

VALUE BUSINESS CENTER LIMITED (TC005242)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3J條向持牌人施加的牌照條件第2項,即持牌人沒有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事宜,設立充分及適當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並以政策綱領或其他書面文件作為證明。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

2023-08-14T10:34:37+08:002023 年 4 月 27 日|執法消息|

香港法院首度認定「加密貨幣是財產」!信託持有就算法定資產

香港政府近期大力推動加密貨幣產業友好政策,特首李家超訂下目標,言明香港將成為「加密貨幣企業最佳立足點」,並稱當下為 Web3 的黃金起點時期。 在此背景下,今(19)日的香港法庭上,法官表明了加密貨幣在香港法律上的定位,在案件中認為加密貨幣屬於資產範疇。 加密貨幣是能以信託方式持有的資產 據霍金路偉(Hogan Lovells)律師事務所報導,在一起加密貨幣倒閉案中,香港法院已將加密貨幣視為「能夠以信託方式持有」的資產。 案件主理法官 Linda Chan [...]

2024-01-29T16:58:23+08:002023 年 4 月 19 日|行業新聞|

紀律個案概要

翹栢會計秘書服務有限公司 (TC005959)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U(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董事。 2.《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W(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其詳情有所改變後,於該等改變發生之日起計的1個月內,向處長具報該等改變。   公開讉責 (決定日期: 2023年4月12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3-08-14T10:36:00+08:002023 年 4 月 12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蘭迪斯卡維爾財務及稅務咨詢有限公司 (TC005832)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S(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最終擁有人。 2.《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U(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董事。 3.《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W(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其詳情有所改變後,於該等改變發生之日起計的1個月內,向處長具報該等改變。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 5.《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0條的規定。   施加港幣14,000元的罰款(決定日期:2023年3月28日) [...]

2023-08-14T10:38:23+08:002023 年 3 月 28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卓盈秘書服務有限公司 (TC000624)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S(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最終擁有人。 2.《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U(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董事。 3.《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W(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其詳情有所改變後,於該等改變發生之日起計的1個月內,向處長具報該等改變。   公開讉責、命令持牌人採取糾正行動及施加港幣28,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3年3月23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3-08-14T10:45:34+08:002023 年 3 月 23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捷悅管理有限公司 (TC002581)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S(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最終擁有人。 2.《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U(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董事。 3.《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W(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其詳情有所改變後,於該等改變發生之日起計的1個月內,向處長具報該等改變。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10,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3年3月23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3-08-14T10:43:06+08:002023 年 3 月 23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集友有限公司 (TC000800)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U(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董事。 2.《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W(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其詳情有所改變後,於該等改變發生之日起計的1個月內,向處長具報該等改變。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15,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3年2月28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3-08-14T10:47:41+08:002023 年 2 月 18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君港商務秘書(香港)有限公司 (TC007108)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3J條向持牌人施加的牌照條件第1項,即在合規主任或洗錢報告主任出現空缺時,持牌人沒有確保在七日內委任一名新的合規主任或洗錢報告主任(視屬何情況而定)以填補空缺。 2.《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U(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董事。 3.《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W(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其詳情有所改變後,於該等改變發生之日起計的1個月內,向處長具報該等改變。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32,5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3年1月27日) [...]

2023-08-14T10:50:16+08:002023 年 1 月 27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AYASA GLOBO FINANCIAL SERVICES LIMITED (TC001109)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S(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最終擁有人。 2.《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U(1)條的規定,即有關人士在未取得處長的書面批准前成為持牌人的董事。 3.《打擊洗錢條例》第5A部第53W(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其詳情有所改變後,於該等改變發生之日起計的1個月內,向處長具報該等改變。 [...]

2023-08-14T10:52:58+08:002023 年 1 月 16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ZENITH CONSULTING SERVICES LIMITED (TC005121)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1)(a)及第3(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之前採取措施識別客戶的身分及核實該客戶的身分。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5(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藉以下措施,持續監察與1名客戶的業務關係:不時覆核持牌人為進行客戶盡職審查而取得的關於該客戶的文件、數據及資料,以確保該等文件、數據及資料反映現況及仍屬相關的。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0(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備存在按照《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部識別及核實客戶的身分時取得的文件的正本或複本及紀錄。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

2023-08-14T10:54:37+08:002022 年 7 月 19 日|執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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