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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個案概要

浩華秘書服務有限公司 (TC005926)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5(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沒有藉以下措施,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不時覆核持牌人為進行客戶盡職審查而取得的關於客戶的文件、數據及資料,以確保該等文件、數據及資料反映現況及仍屬相關的。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施加港幣7,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4年3月1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4-04-17T16:45:23+08:002024 年 3 月 1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惠信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TC000910) 持牌人違反: 1.《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措施以核實客戶及其實益擁有人的身分。 2.《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5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 3.《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4.《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5.《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20,000元的罰款 [...]

2024-04-17T16:43:04+08:002024 年 3 月 1 日|執法消息|

金融界倡優化家族辦等徵稅助吸外資

儘管港府提出多項金融支持措施,港股仍跌跌不休,金融業復甦未如預期,金融界人士普遍期盼港府於本月內出爐的《財政預算案》,可提出優化家族辦公室、基金、強積金等的徵稅制度,冀吸引更多新資金來港,推動本港股市、基金、家族辦公室等金融業發展。惟業界對於下調股票印花稅則取態不一,有業內人士認為,考慮到現時的財政情況,股票印花稅沒有調整空間。亦有業界認為,下調該稅率可增強投資信心,刺激港股交投。亦有建議當局推出更多基建證券化項目,以減輕財政負擔。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認為,政府應根據市場情況,考慮調整股票印花稅,下調股票印花稅並非代表股市會即時回暖,惟在姿態上顯示出港府支持本地資本市場發展,讓外國投資者及本地市民有信心繼續投資港股。他強調,長遠而言,政府一定要檢討間接稅,不一定牽涉銷售稅,冀《預算案》中可提供路線圖,舉例如3年後便會引入新的間接稅的稅種,或擴闊稅基方面。 下調股票印花稅未必吸引 澳洲會計師公會大中華區分會會長葉耘開亦期望,政府能綜合市場表現和財政狀況,探討有沒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以幫助激活股市,如股票印花稅率下調至與內地看齊,同時只向賣方徵稅0.05%。 不過,香港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則認為,上次股票印花稅「減了下來,都無乜實際作用,始終個(股)市好弱,即使再減,啲人覺得依家玩股市都賺唔到錢,就算係免費都未必吸引到佢(投資者)」,又補充豁免股票印花稅固然是好事,「做好過唔做」,但重點為是否有效,而按照政府的財政狀況來看,似乎沒有太大的下調空間。商會的眼點則在於如何刺激股市交投及市場流通性,希望政府可以發掘多些資金來源,始終現時好多歐美資金都不來港,需要尋求新的資金補充,例如繼續與中東市場合作。 德勤中國稅務合夥人戚維之補充稱,早前股票印花稅率下調後,港股依舊下跌,認為減稅措施的作用有限,相信港股疲軟問題已不止是高印花稅所致,而是其他外圍經濟問題。因此今次的《預算案》中就沒有提出調整股票印花稅建議,避免加劇財赤問題。她又指,期待《財政預算案》內有鼓勵企業來港上市的措施,如港府可允許扣除首次公開發行費用,上限500萬元。 在基金、家族辦公室、強積金方面,戚維之建議取消或再放寬基金和單一家族辦公室豁免徵稅制度下的「5%」附帶收入門檻,即對基金和單一家族辦公室就屬於合資格資產的債權投資獲得的利息收入,提供稅務豁免,以配合去年1月的更改有關離岸被動收入的豁免制度。她還建議,為家族辦公室提供服務的香港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附合某些條件下,提供稅務優惠,如利得稅稅率減半至8.25%。 葉耘開亦指出,建議擴大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投資範圍,將固定收益產品、古董、藝術品和虛擬資產等納入其中,同時還有對由來自海合會的單一家族辦公室透過家族投資工具所交易的香港私人和上市公司股票豁免印花稅,為期3年。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指出,建議調整在強積金上可扣稅金額6000元優惠,將該稅務優惠一半給強積金,一半給予其他方面。 畢馬威預計財赤1300億 [...]

2024-02-21T12:28:25+08:002024 年 2 月 21 日|行業新聞|

瞄準亞洲富豪 香港新政吸引家族辦公室與星爭鋒

全球家族辦公室近年蓬勃發展,香港與新加坡同為亞洲主要金融中心,皆力促家族辦公室進駐。在香港政府推出稅務減免等便利措施後,彭博行業研究(Bloomberg Intelligence)指出,香港可望奪回部分家族辦公室業務,新加坡則在經歷史上最大金額的洗錢案後,可望加強對私人銀行業務的監管,發展可能會暫時受限。 香港政府在2022年施政報告中定下目標,在2025年年底前協助至少200間家族辦公室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香港立法局並通過為單一家族辦公室制定的稅收優惠法案,在2022至2023納稅年度,單一家族辦公室在港管理資本規模超過2.4億港元(約9.6億元新台幣)的家族投資控股公司,投資利潤可免稅。香港政府亦計劃在2024年年中前,推出新的資本投資入境計劃,吸引投資額超過3,000萬港元(約新台幣1.2億元)的合資格投資者。 彭博行業研究指出,香港的稅務優惠,對於超高資產人士在港設立單一家族辦公室很有吸引力,相比之下,新加坡對較大規模家族辦公室享受稅務優惠所需的本地運營支出和專業投資人員數量都要求較嚴格。 彭博行業研究指出,對於東南亞地區的超高資產人士,以及對香港受北京方面影響保持警惕的人士而言,新加坡可能較具優勢。然而,香港的資產管理產業規模、跨境理財資源、企業和個人整體稅負較低、IPO和私募股權市場較大、金融基礎設施成熟,以及與中國大陸資本市場互聯互通與地利之便,都略勝一籌。 監管機構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年底,香港私人銀行業管理的資產中有17%(1.5兆港元、約新台幣6兆元)來自家族辦公室和私人信託。新加坡則未揭露該地家族辦公室的資產管理規模。 新加坡在2023年破獲史上最大規模的洗錢案後,彭博行業研究預期,監管機構將加強監管,進而影響在新加坡設立家族辦公室的數量。據報申請單一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的處理時間已飆升至18個月。近年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數量從2020年的400家激增至2022年的1,100家,其中以規模較小的基金為主。為提升業界的業績表現和專業水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透過提高資本和人才聘用的最低要求,並緊縮新設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優惠規定,相關效應將陸續浮現。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4-02-21T12:30:54+08:002024 年 2 月 16 日|行業新聞|

紀律個案概要

銘優商務咨詢有限公司 (TC005786) 持牌人違反: 1. 《打擊洗錢條例》第53J條向持牌人施加的牌照條件第2項,即持牌人沒有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事宜,設立充分及適當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並以政策綱領或其他書面文件作為證明。 2.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1)(d)條的規定。 3.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4. [...]

2024-03-14T13:08:37+08:002024 年 2 月 8 日|執法消息|

澳洲會計師公會促請政府就財政預算案採取措施提升香港競爭力

(從左至右)澳洲會計師公會大中華區稅務委員會成員趙健富先生、澳洲會計師公會大中華區稅務委員會聯席主席陳銘嚴先生、澳洲會計師公會大中華區稅務委員會聯席主席劉明揚先生、澳洲會計師公會大中華區分會副會長暨稅務委員會副主席王文暉女士 香港 - Media OutReach Newswire - 2024年2月6日 - 今日,澳洲會計師公會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了一系列針對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根據公會預計,香港在 [...]

2024-02-27T12:21:50+08:002024 年 2 月 6 日|行業新聞|

紀律個案概要

PROWINA SECRETARIES COMPANY LIMITED (TC003754) 持牌人違反: 1. 《打擊洗錢條例》第53J條向持牌人施加的牌照條件第2項,即持牌人沒有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事宜,設立充分及適當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並以政策綱領或其他書面文件作為證明。 2.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

2024-03-14T13:06:10+08:002024 年 2 月 1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聯發商務(香港)有限公司 (TC007130) 持牌人違反《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譴責及施加港幣4,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4年2月1日) 紀律行動聲明

2024-03-14T13:14:06+08:002024 年 2 月 1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時代企業註冊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TC007126) 持牌人違反: 1.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5(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藉以下措施,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不時覆核持牌人為進行客戶盡職審查而取得的關於客戶的文件、數據及資料,以確保該等文件、數據及資料反映現況及仍屬相關的。 2.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0(1)條有關備存紀錄的規定。 3.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

2024-03-14T12:58:26+08:002024 年 2 月 1 日|執法消息|

紀律個案概要

香港中晟秘書服務有限公司 (TC008558) 持牌人違反: 1.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9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在客戶未有為身分識別的目的而現身時執行特定的措施。 2.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為履行附表2第3、4、5、9、10及15條所指的責任的目的並且不抵觸《打擊洗錢條例》的有效措施。 3.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

2024-03-14T12:55:58+08:002024 年 1 月 11 日|執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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