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服務經營者 (MSO)

瓦解找換店洗黑錢集團拘4人 涉款高達6億元

海關在去年收到情報,指一間本地找換店處理大額的可疑匯款交易,財富調查科人員作出跟進調查後,發現該找換店透過開設一間關聯的空殼公司和銀行戶口,用來處理及接收來歷不明的款項。經多個月追查,該科人員聯同金錢服務監理科人員,自本周三(4日)至今日(6日)採取代號「火花」行動,突擊搜查4個住宅單位和2個商業地舖,包括該間找換店,以涉嫌「串謀洗黑錢」罪拘捕2男2女(34至39歲),包括找換店擁有人、合規主任和職員,以及找換店旁邊一間公司的董事。據悉,被捕人士包括主腦,除了上述合規主任外,其餘3人屬親戚關係。所有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調查顯示,自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間,涉案找換店的合規主任透過成立一間本地空殼公司,於4間本地銀行開設12個戶口,他開戶時會向銀行報稱公司是從事電腦貿易及科技諮詢服務,從而協助找換店處理大量可疑交易。據了解,該公司自成立起,一直無可考的業務地址,過去幾年亦無報稅紀錄,而該名合規主任只申報自己在找換店工作,但他開立的戶口在近2年半內有超過1,800宗可疑交易,涉及約6億港元。 翻查紀錄,他的交易對象牽涉許多業務不相關的公司,例如食品批發、鞋類貿易等,與其公司生意並不相稱,而且其中包含本地空殼公司及境外公司,箇中模式非常可疑。另一方面,涉事戶口亦出現極不尋常的交易模式,當資金到帳後,金錢會於同日或數日內轉走,單日最高交易次數為19次,至於入帳最高金額則高達1,900萬港元。 經進一步調查,海關相信如此頻密的戶口交易均是經由網上理財服務處理,並於上述搜查地點進行,懷疑有人知法犯法,利用其找換店合規主任的職務,另設空殼公司戶口,規避盡職審查等對金錢服務經營的監管。行動中,海關檢走多部手機、多部電腦和一些銀行和匯款文件。海關正追查該些不明款項的來源,將會循被捕人士背景、資金流向等多方面追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另外,海關亦按《打擊洗錢條例》的法定要求和既定程序調查涉案找換店,如發現有相關違例情況,海關可能暫時吊銷其牌照。 資料來源:東網

2023-10-09T17:15:44+08:002023 年 10 月 6 日|行業新聞|

荃灣匯款店鐵閘遭淋紅油 東主指開業20年:不明歹徒動機

荃灣一間匯款店遭淋紅油! 今日(23日)早上約9時,荃灣海壩街122號地下一間匯款公司的職員返回店舖,準備開工時,發現捲閘被人淋潑紅油,面積約1米乘2米,油迹流到地面,於是報警求助。 負責人:開業20年從未發生同類事故 警員接報後到場調查,將案件列刑毀處理。負責人事後亦返回店舖了解情況,她表示開業20年,搬到現址亦5年,從未發生同類事故,又指客人多為熟客街坊,近日亦沒有可疑事故發生,不明歹徒動機。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2023-08-24T14:53:51+08:002023 年 8 月 23 日|行業新聞|

港女找換店匯款內地戶口出事! 1原因被凍結逾1星期/永久失效 銀行咁解釋…

港人北上不時或會匯款至內地戶口使用,但前往找換店處理分分鐘存有風險!最近有港人於網上大呻中伏經歷,指經找換店匯錢至內地戶口後,被銀行凍結超過48小時仍未能解封,嚴重更有可能永久封鎖,令人大感驚慌。經查詢後銀行職員解釋主要源於1個原因,大家都記得多加留意! 最近有女網民就於Facebook群組發文分享,呼籲網民「千祈唔好去找換店匯款到大陸戶口」。她表示,自己因貪方便在找換店匯錢至內地銀行戶口,豈料突然間被銀行凍結,感到莫名其妙! 她指出:「銀行App話就話48小時解封,但過了48小時後還是繼續封。」事主及後再翻查小紅書等平台,發現原來有不少人亦曾遭遇相同情況,指「可能匯款個(果)度出事,銀行個邊有可能一直封下去,可能半年,又可能永久」。過了一星期,銀行仍未解封事主戶口,她遂親身前往當地銀行並獲職員告知,「一般找換店的錢都經地下錢莊,有可能被參與了洗黑錢的活動」,因此建議任何人有匯款需要,最好還是經銀行處理。 網民曾有相同經歷:戶口4至5年都未能解凍 貼文引來網民熱議,其中不少人都表示曾有相同經歷。「我之前X銀就係同一原因被凍結,職員話有排唔會解凍,建議我取消户口」、「我朋友比(畀)銀行封咗4、5年都未有得解封」。除了找換店外,亦有人表示「我香港X銀匯錢大陸X銀,一樣被凍結,一星期之後只可以消費,不能轉帳不能提取現金」。 ▼網民留言▼ 隨著電子支付已經普及,有網民就指寧願自己帶現金過去,「其實而家北上用雲閃付、微信、支付寶綁香港信用卡消費好普遍,返香港先還錢,我已經唔會點入錢返大陸」。不過,內地境外匯款始終有相關規定,建議匯款前還是先向銀行或支付機構查詢清楚。 資料來源:港生活

2023-08-22T17:58:10+08:002023 年 8 月 17 日|行業新聞|

受賄逾40萬元選找換店為僱主匯款 手袋生產商文員認罪囚8個月

本港手袋生產商創安企業有限公司的一名文員,早前因涉嫌從兩名找換店職員收賄共逾40萬港元,以選用該找換店為生產商匯款1.2億港元,被控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囚8個月。香官又頒令被告須向創安歸還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逾40萬港元。 被告龔凱(55歲),於案發時在手袋生產商創安任職文員,職責包括為公司將資金透過找換店匯到內地銀行戶口,以維持業務運作。案情指龔在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透過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1間分店,為創安處理逾430項匯款,涉及共1.2億港元。 執法部門調查發現,上述找換店的店長及找換員在龔每次為創安處理匯款後,均會安排一筆金額由200多港元至逾20,000港元不等的現金,存入被告個人銀行戶口,總額逾40萬港元。事件在該找換店查核有關帳目後被揭發。 案件編號:WKCC 288/2023 資料來源:東網

2023-08-22T18:00:16+08:002023 年 8 月 4 日|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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