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服務經營者 (MSO)

受賄逾40萬元選找換店為僱主匯款 手袋生產商文員認罪囚8個月

本港手袋生產商創安企業有限公司的一名文員,早前因涉嫌從兩名找換店職員收賄共逾40萬港元,以選用該找換店為生產商匯款1.2億港元,被控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囚8個月。香官又頒令被告須向創安歸還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逾40萬港元。 被告龔凱(55歲),於案發時在手袋生產商創安任職文員,職責包括為公司將資金透過找換店匯到內地銀行戶口,以維持業務運作。案情指龔在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透過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1間分店,為創安處理逾430項匯款,涉及共1.2億港元。 執法部門調查發現,上述找換店的店長及找換員在龔每次為創安處理匯款後,均會安排一筆金額由200多港元至逾20,000港元不等的現金,存入被告個人銀行戶口,總額逾40萬港元。事件在該找換店查核有關帳目後被揭發。 案件編號:WKCC 288/2023 資料來源:東網

2023-08-22T18:00:16+08:002023 年 8 月 4 日|行業新聞|

上水持刀賊闖找換店 聞「無錢」刀捅男店主心口幸失手 事敗逃逸

上水今日(23日)傍晚發生找換店劫案。傍晚約6時,警方接獲新財街13號一間找換店男負責人報案,稱一名男子持牛肉刀企圖行劫,但最終事敗,向巡撫街方向逃去。找換店65歲姓黃負責人與賊人糾纏期間,被刀𠝹傷左手手背,腹部亦受傷,由到場救護員治理後,清醒送北區醫院救治。警員在場檢獲獲一把鐵鎚,將案件列作企圖行劫,交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正追緝一名年約30歲、中等身材涉案男子,他身高約1.7米,案發時戴黑色鴨舌帽、身穿藍色短袖上衣、黑色長褲及雨靴、戴黑色口罩。 找換店負責人黃先生事後向《香港01》表示,妻子已頂手經營該店9年,今日因妻子身體不適往看醫生,他才到店「頂檔」,不料即遇上劫案。據了解,有閉路電視拍得賊人事前曾在店外徘徊,但黃先生表示當時未有為意,只覺得對方「生面口」。 黃稱當時賊人揹着一個黑色斜揹袋,大叫「打劫」,黃先生表明「無錢」,賊人即取出一個鐵鎚,扑毀找換店鐵閘的鎖,闖入黃先生身處的店內位置,並以刀捅其心口,幸未能刺穿其上衣。黃先生見狀立即捉住賊人的手,並大叫「打劫」,糾纏間黃的左手手背遭𠝹傷,賊人見未能得手,隨即逃去,黃先生於是報警求助。 資料來源:香港01  

2023-08-22T18:06:54+08:002023 年 6 月 23 日|行業新聞|

致金錢服務經營者的通函 – 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2023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 ,《2023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修訂)規例》,《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

2023-08-11T18:42:29+08:002023 年 6 月 2 日|監管機構消息|

【找換店盜竊】涉偷94萬後造假帳掩飾 找換店前店長判囚15個月

31歲找換店前店長涉從公司盜竊94萬元,並以虛假交易紀錄掩飾,遭廉署落案起訴。涉案店長早前承認盜竊罪及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今(2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15個月。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犯案時間長達半年,被告並非單純為與熟客維持良好關係而犯案。 被告袁安琪(31歲),為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許氏兄弟)分店前店長,早前承認1項盜竊,及1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雖然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因希望與熟客維持良好關係而犯案,惟法官認為被告並非單純為此犯案,而且被告當中並無得益。 暫委法官考慮到涉案時間長約半年、涉款為被告當時月入的45倍,事件有機會被揭發時更用上不誠實手法,以33個月作量刑起點。暫委法官認為案件雖有延誤,但並非不合理,亦不涉控方責任,但考慮被告早於受查前已向公司坦白及主動認罪,判囚15個月。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許氏兄弟大圍分店店長,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間,被告未經許氏兄弟批准,從上述分店提取現金共94萬元,以提供數筆貸款予1名顧客。 被告於2020年2月底獲悉該分店將結業並進行內部審計,遂指示結數員向許氏兄弟提交1份交易紀錄,訛稱分店曾轉移94萬元至許氏兄弟另1間分店。惟被告沒有轉移該筆現金,並以上述交易紀錄誤導許氏兄弟,並掩飾分店94萬元的現金差額。 資料來源:TOPick

2023-08-22T18:02:19+08:002023 年 6 月 2 日|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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