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新聞

金管局就加快認可機構訊息交換 打擊非法資金轉移作公眾諮詢

金管局發表公眾諮詢文件,就容許認可機構為防範或偵測金融罪行而交換客戶帳戶訊息的建議徵詢意見,公眾諮詢於今日(23日)開始,至2024年3月29日結束。金管局總裁余偉文在匯思提到,金管局去年收到與詐騙相關的銀行投訴超過1,200宗,是2022年全年的兩倍多。這與執法機構去年首10個月接獲的舉報詐騙個案增加52%(至33,923宗)的趨勢一致,涉及損失估計約72億港元。 金管局指,近年全球各地包括香港的金融罪行個案大幅飆升,尤其是數碼詐騙。除了受害人蒙受損失外,大規模的數碼詐騙更可能削弱公眾對使用新數碼金融服務的信心。訊息交換是國際公認有效應對金融罪行的工具。儘管香港推出的公私營合作措施相當成功,不法分子利用金融體系轉移非法資金的威脅卻仍然存在,因此有需要加快訊息交換,以進一步支持科技及分析技術的進階應用,從而更有效地偵測及制止詐騙與傀儡戶口網絡,並阻截非法資金。 在此背景下,金管局邀請銀行業界及公眾人士就促進認可機構之間的訊息交換,包括為認可機構提供法律保障而修訂有關法例,以及保護數據私隱與保密客戶資料的機制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的安排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的相關發展大致相同。 余偉文表示,全球詐騙及金融罪行風險急增。不法分子看準銀行之間存在的訊息差異,利用金融體系轉移和藏匿非法資金的情況日益增多。透過有效的訊息交換,銀行業、監管當局與執法機構可以在應對詐騙及金融罪行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有助保障金融服務的消費者。 他在匯思提到,訊息交換將須遵守多項嚴格管控措施,包括訊息交換只適用於防範或偵測罪案,並只能透過包括FINEST在內的指定安全平台交換訊息,同時,銀行必須對已交換的訊息保密;銀行在某些情況下才可以將收到的訊息再轉交予另一間銀行,例如銀行收到警示有非法資金轉入其系統,但收到警示時有關資金已轉走至另一間銀行,前者就要按照相關訊息轉發警示;所有相關銀行必須遵守相同的保密及安全規定。 他強調,金管局會負責監管銀行遵守有關管控措施,亦會就交換訊息的適用情況,以及銀行應如何遵守有關處理訊息的各項規定發出全面的指引。 對此,銀行公會表示歡迎,建議包括法律修訂,為認可機構提供法律權限保障,以及保護數據私隱和客戶資料的措施,與其他金融中心近日研究的方向一致。 銀行公會主席林慧虹指,公會將繼續與金管局保持積極和有建設性的溝通,反映業界意見;業界一向致力打擊金融犯罪,努力保障客戶免受相關風險影響。 資料來源:東網

2024-01-25T15:15:54+08:002024 年 1 月 23 日|行業新聞|

紹興警方破獲浙江首宗涉數碼人民幣洗黑錢案 7人被刑拘

浙江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公安分局近日披露,當局日前破獲浙江省首宗利用數字人民幣洗黑錢案件,7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疑犯利用「數字人民幣」(港稱數碼人民幣)交易的隱蔽性,轉移詐騙資金,達成洗錢目的。當局正在進一步偵查案件。 越城警方涉網犯罪偵查大隊於去年9月16日接到轄區一所銀行職員報警稱,該行一個商戶數字人民幣帳戶近來資金流動十分異常。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款項流向的特定電子錢包和交易方式進行調查核實,確定該帳戶涉嫌利用數字人民幣的收款帳戶,為境外詐騙集團提供洗錢服務,並鎖定了一伙以袁姓疑犯為首的洗錢團伙。 翌日,專案組民警先後在紹興越城、湖州織里抓獲袁姓主犯等疑犯7名,現場扣押作案手機、電腦等設備20餘台,凍結贓款2.4萬元(人民幣,下同),查明涉案流水50餘萬元,並完成收網。 經審訊,以袁姓疑犯為首的洗錢犯罪團隊與境外詐騙集團勾結,為了非法獲利,利用數字人民幣支付交易隱私性強,調查難度高的特點進行洗錢。(澎湃新聞) 資料來源:明報  

2024-01-23T13:14:13+08:002024 年 1 月 15 日|行業新聞|

首8月近4000人被捕 涉借戶口洗黑錢 警:報稱不知情照加刑兩成

本港騙案持續上升,連帶借出傀儡戶口「洗黑錢」案俱增。警方今年首8個月拘捕3958名戶口持有人,超過去年全年總數,騙徒會藉詞利誘市民借出戶口,用作「洗白」騙款,警方強調,即使戶口持有人聲稱不道知戶口運作,都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被判入獄,甚至加刑,今年10月初便有被告遭法庭加監兩成。 據法庭資料,有搬運工人為了兩萬元報酬借出戶口,有地盤工因欠下網友「點數錢」交出戶口,法官判刑時表明,兩人因貪圖利益借出戶口,不信納兩人不知情,分別加監兩成至38及26個月。 根據警方數字,詐騙及洗黑錢案涉及傀儡戶口總被捕人數近三年持續上升,2021年有2220人被捕,去年上升67%有3708人,今年首8個月已達3958人,超過去年數字,警方解釋,因為今年加大力度執法,加上香港騙案近期不斷上升,利用傀儡戶口洗黑錢人數上升。 警:有理由相信戶口處理犯罪得益可定罪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呂智豪指,騙徒在社交媒體投放廣告,聲稱聘請可在家工作的兼職,並藉詞海外生意合作夥伴不方便在港開設戶口,以金錢利益引誘求職者借出戶口。他又指,有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及網上情緣個案,騙徒會自稱駐守海外工程師、機師等,聲稱希望購買禮物給予受害人,需要其戶口的銀行卡或網上銀行戶口,從而獲得受害人戶口。他表示,傀儡戶口持有人多為無業者、低收入人士,但同時不乏護士、教師等高收入人士。 呂智豪強調,不少市民存有誤解,以為只有清楚知道黑錢來源才會被定罪,但其實只要事主有理由相信金錢為犯罪得益,仍協助處理都屬於洗黑錢,「唔一定要完全證明到啲錢係騙案或其他罪行嘅金錢,但只要有理由相信啲款項係犯罪得益仍然處理,咁就有機會犯咗洗黑錢嘅法例。」他指,今年10月初便有兩宗關連個案的傀儡戶口持有人被加刑兩成。 官曾指被告「貪心和貪婪」批准加刑 根據法庭資料,其中一宗洗黑錢案件,涉及兩名年約20歲的搬運工人及地盤工人,兩人分別被控清洗錢770萬元及329萬元騙款。案情指,搬運工早年結識一名陌生人「家俊」,「家俊」以2萬元換取搬運工的戶口,法官質疑「試問有甚麼工作,會要求借出四個戶口,然後,一個星期內便會賺取到兩萬元的工資?」為被告行為可疑,甚至明知戶口作不法用途仍借出,已構成洗黑錢。 至於地盤工,報稱在網上遊戲認識了一名網友「細King」,因為「細King」曾幫他買遊戲點數,因而欠下2000元。「細King」對他表示,需要一個銀行戶口來接收工資,惟地盤工沒有戶口,「細King」便要求他去銀行開戶口,並且應承抵銷欠下的遊戲點數,及額外給他2000元酬勞。 兩名被告求情時指,純粹因為被人利用才借出或開立戶口,而控方提出加刑要求,認為犯罪集團引誘年青人借出銀行戶口清洗黑錢十分普遍,傀儡戶口亦為騙徒進行犯法勾當時必須和不可或缺的一個工具,案件具普遍性以及對社會造成傷害。法官認為兩人「貪心和貪婪」同意加刑增加兩成,搬運工人由監禁34個月增至38個月,地盤工由24個月增至26個月。 [...]

2023-11-16T12:16:05+08:002023 年 11 月 15 日|行業新聞|

找換店無牌經營匯款服務 首次有男店員被判即時監禁50日

香港海關於2022年4月進行打擊無牌找換店行動,期間發現觀塘一間找換店的2名涉案男女,於找換店的金錢服務者經營牌照申請被拒絕後,仍然在該店舖經營匯款服務。因此,同年4月20日關員喬裝顧客,向店內的男子要求匯款2,000元人民幣往內地,該男子回覆關員相關匯率、及所需港幣金額,他在收取相關港幣後,向關員提供一張寫有匯款資料的收據。而涉案女子則為找換店東主,關員遂以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查問該2名涉案男女,並搜查該找換店。 經跟調查後,關員發現該女子成為找換店東主後,曾向1名顧客提供14次匯款服務到內地,海關人員於是在今年3月以傳票形式,分別起訴2人1項及15項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名。今日(13日)2人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裁定1項及15項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男被告遭判即時監禁50日;女被告則被判監禁33日,緩刑1年。 在今次的案件前,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最高的判刑是監禁2個月,緩刑2年。因此,本案是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案件中,首宗被判即時監禁的刑罰,香港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判刑亦足夠反映罪案的嚴重性,對無牌經營者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香港海關呼籲,任何人士無牌經營金錢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入獄2年,市民不要光顧無牌找換店。 資料來源:東網

2023-12-29T18:07:42+08:002023 年 11 月 13 日|行業新聞|

瓦解找換店洗黑錢集團拘4人 涉款高達6億元

海關在去年收到情報,指一間本地找換店處理大額的可疑匯款交易,財富調查科人員作出跟進調查後,發現該找換店透過開設一間關聯的空殼公司和銀行戶口,用來處理及接收來歷不明的款項。經多個月追查,該科人員聯同金錢服務監理科人員,自本周三(4日)至今日(6日)採取代號「火花」行動,突擊搜查4個住宅單位和2個商業地舖,包括該間找換店,以涉嫌「串謀洗黑錢」罪拘捕2男2女(34至39歲),包括找換店擁有人、合規主任和職員,以及找換店旁邊一間公司的董事。據悉,被捕人士包括主腦,除了上述合規主任外,其餘3人屬親戚關係。所有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調查顯示,自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間,涉案找換店的合規主任透過成立一間本地空殼公司,於4間本地銀行開設12個戶口,他開戶時會向銀行報稱公司是從事電腦貿易及科技諮詢服務,從而協助找換店處理大量可疑交易。據了解,該公司自成立起,一直無可考的業務地址,過去幾年亦無報稅紀錄,而該名合規主任只申報自己在找換店工作,但他開立的戶口在近2年半內有超過1,800宗可疑交易,涉及約6億港元。 翻查紀錄,他的交易對象牽涉許多業務不相關的公司,例如食品批發、鞋類貿易等,與其公司生意並不相稱,而且其中包含本地空殼公司及境外公司,箇中模式非常可疑。另一方面,涉事戶口亦出現極不尋常的交易模式,當資金到帳後,金錢會於同日或數日內轉走,單日最高交易次數為19次,至於入帳最高金額則高達1,900萬港元。 經進一步調查,海關相信如此頻密的戶口交易均是經由網上理財服務處理,並於上述搜查地點進行,懷疑有人知法犯法,利用其找換店合規主任的職務,另設空殼公司戶口,規避盡職審查等對金錢服務經營的監管。行動中,海關檢走多部手機、多部電腦和一些銀行和匯款文件。海關正追查該些不明款項的來源,將會循被捕人士背景、資金流向等多方面追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另外,海關亦按《打擊洗錢條例》的法定要求和既定程序調查涉案找換店,如發現有相關違例情況,海關可能暫時吊銷其牌照。 資料來源:東網

2023-10-09T17:15:44+08:002023 年 10 月 6 日|行業新聞|

荃灣匯款店鐵閘遭淋紅油 東主指開業20年:不明歹徒動機

荃灣一間匯款店遭淋紅油! 今日(23日)早上約9時,荃灣海壩街122號地下一間匯款公司的職員返回店舖,準備開工時,發現捲閘被人淋潑紅油,面積約1米乘2米,油迹流到地面,於是報警求助。 負責人:開業20年從未發生同類事故 警員接報後到場調查,將案件列刑毀處理。負責人事後亦返回店舖了解情況,她表示開業20年,搬到現址亦5年,從未發生同類事故,又指客人多為熟客街坊,近日亦沒有可疑事故發生,不明歹徒動機。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2023-08-24T14:53:51+08:002023 年 8 月 23 日|行業新聞|

港女找換店匯款內地戶口出事! 1原因被凍結逾1星期/永久失效 銀行咁解釋…

港人北上不時或會匯款至內地戶口使用,但前往找換店處理分分鐘存有風險!最近有港人於網上大呻中伏經歷,指經找換店匯錢至內地戶口後,被銀行凍結超過48小時仍未能解封,嚴重更有可能永久封鎖,令人大感驚慌。經查詢後銀行職員解釋主要源於1個原因,大家都記得多加留意! 最近有女網民就於Facebook群組發文分享,呼籲網民「千祈唔好去找換店匯款到大陸戶口」。她表示,自己因貪方便在找換店匯錢至內地銀行戶口,豈料突然間被銀行凍結,感到莫名其妙! 她指出:「銀行App話就話48小時解封,但過了48小時後還是繼續封。」事主及後再翻查小紅書等平台,發現原來有不少人亦曾遭遇相同情況,指「可能匯款個(果)度出事,銀行個邊有可能一直封下去,可能半年,又可能永久」。過了一星期,銀行仍未解封事主戶口,她遂親身前往當地銀行並獲職員告知,「一般找換店的錢都經地下錢莊,有可能被參與了洗黑錢的活動」,因此建議任何人有匯款需要,最好還是經銀行處理。 網民曾有相同經歷:戶口4至5年都未能解凍 貼文引來網民熱議,其中不少人都表示曾有相同經歷。「我之前X銀就係同一原因被凍結,職員話有排唔會解凍,建議我取消户口」、「我朋友比(畀)銀行封咗4、5年都未有得解封」。除了找換店外,亦有人表示「我香港X銀匯錢大陸X銀,一樣被凍結,一星期之後只可以消費,不能轉帳不能提取現金」。 ▼網民留言▼ 隨著電子支付已經普及,有網民就指寧願自己帶現金過去,「其實而家北上用雲閃付、微信、支付寶綁香港信用卡消費好普遍,返香港先還錢,我已經唔會點入錢返大陸」。不過,內地境外匯款始終有相關規定,建議匯款前還是先向銀行或支付機構查詢清楚。 資料來源:港生活

2023-08-22T17:58:10+08:002023 年 8 月 17 日|行業新聞|

受賄逾40萬元選找換店為僱主匯款 手袋生產商文員認罪囚8個月

本港手袋生產商創安企業有限公司的一名文員,早前因涉嫌從兩名找換店職員收賄共逾40萬港元,以選用該找換店為生產商匯款1.2億港元,被控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囚8個月。香官又頒令被告須向創安歸還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逾40萬港元。 被告龔凱(55歲),於案發時在手袋生產商創安任職文員,職責包括為公司將資金透過找換店匯到內地銀行戶口,以維持業務運作。案情指龔在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透過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1間分店,為創安處理逾430項匯款,涉及共1.2億港元。 執法部門調查發現,上述找換店的店長及找換員在龔每次為創安處理匯款後,均會安排一筆金額由200多港元至逾20,000港元不等的現金,存入被告個人銀行戶口,總額逾40萬港元。事件在該找換店查核有關帳目後被揭發。 案件編號:WKCC 288/2023 資料來源:東網

2023-08-22T18:00:16+08:002023 年 8 月 4 日|行業新聞|

上水持刀賊闖找換店 聞「無錢」刀捅男店主心口幸失手 事敗逃逸

上水今日(23日)傍晚發生找換店劫案。傍晚約6時,警方接獲新財街13號一間找換店男負責人報案,稱一名男子持牛肉刀企圖行劫,但最終事敗,向巡撫街方向逃去。找換店65歲姓黃負責人與賊人糾纏期間,被刀𠝹傷左手手背,腹部亦受傷,由到場救護員治理後,清醒送北區醫院救治。警員在場檢獲獲一把鐵鎚,將案件列作企圖行劫,交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正追緝一名年約30歲、中等身材涉案男子,他身高約1.7米,案發時戴黑色鴨舌帽、身穿藍色短袖上衣、黑色長褲及雨靴、戴黑色口罩。 找換店負責人黃先生事後向《香港01》表示,妻子已頂手經營該店9年,今日因妻子身體不適往看醫生,他才到店「頂檔」,不料即遇上劫案。據了解,有閉路電視拍得賊人事前曾在店外徘徊,但黃先生表示當時未有為意,只覺得對方「生面口」。 黃稱當時賊人揹着一個黑色斜揹袋,大叫「打劫」,黃先生表明「無錢」,賊人即取出一個鐵鎚,扑毀找換店鐵閘的鎖,闖入黃先生身處的店內位置,並以刀捅其心口,幸未能刺穿其上衣。黃先生見狀立即捉住賊人的手,並大叫「打劫」,糾纏間黃的左手手背遭𠝹傷,賊人見未能得手,隨即逃去,黃先生於是報警求助。 資料來源:香港01  

2023-08-22T18:06:54+08:002023 年 6 月 23 日|行業新聞|

【找換店盜竊】涉偷94萬後造假帳掩飾 找換店前店長判囚15個月

31歲找換店前店長涉從公司盜竊94萬元,並以虛假交易紀錄掩飾,遭廉署落案起訴。涉案店長早前承認盜竊罪及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今(2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15個月。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犯案時間長達半年,被告並非單純為與熟客維持良好關係而犯案。 被告袁安琪(31歲),為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許氏兄弟)分店前店長,早前承認1項盜竊,及1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雖然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因希望與熟客維持良好關係而犯案,惟法官認為被告並非單純為此犯案,而且被告當中並無得益。 暫委法官考慮到涉案時間長約半年、涉款為被告當時月入的45倍,事件有機會被揭發時更用上不誠實手法,以33個月作量刑起點。暫委法官認為案件雖有延誤,但並非不合理,亦不涉控方責任,但考慮被告早於受查前已向公司坦白及主動認罪,判囚15個月。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許氏兄弟大圍分店店長,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間,被告未經許氏兄弟批准,從上述分店提取現金共94萬元,以提供數筆貸款予1名顧客。 被告於2020年2月底獲悉該分店將結業並進行內部審計,遂指示結數員向許氏兄弟提交1份交易紀錄,訛稱分店曾轉移94萬元至許氏兄弟另1間分店。惟被告沒有轉移該筆現金,並以上述交易紀錄誤導許氏兄弟,並掩飾分店94萬元的現金差額。 資料來源:TOPick

2023-08-22T18:02:19+08:002023 年 6 月 2 日|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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