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曲奇蛋卷罐藏$610萬白銀扮年貨 圖陸路運回內地 海關識破拘2男

近期國際貴金屬價格上升,白銀價格亦錄得顯著升幅,誘使不法分子趁機走私白銀到內地牟利。海關在香園圍口岸截查一輛跨境私家車,在車尾箱發現三個紙盒,內有一批曲奇餅、奶粉及蛋卷罐,經X光檢驗發現影像可疑,打開後檢獲共219公斤白銀,市值610萬元,拘捕一名46歲內地男司機及一名40歲男乘客。若不法分子成功將這批懷疑白銀走私回內地,他們將可以逃避約80萬港元稅款。 海關截查一輛跨境私家車準備離港時,檢獲共219公斤白銀,市值610萬元,拘捕車上兩男。(羅日昇攝) 昨(27日)下午3時25分,人員截查一輛準備離港的跨境私家車,車上兩名男子在清關前無申報,人員檢查車尾,發現3個不同大小的紙箱,男乘客報稱載有年貨,在港購入,擬運回內地用作慶祝農曆新年的食品,包括曲奇餅、奶粉、蛋卷等,又提供收據作證明。 海關人員高度戒備,即使紙箱及收據表面似是食物相關,但人員仍有所懷疑,作X光檢查,竟發現紙箱重得驚人,每個重達70公斤以上。經X光檢查12罐曲奇餅、6罐奶粉、12罐蛋卷罐,發現部分罐內影像存可疑之處,分別顯示為綠色及黑色,黑色疑似為高密度懷疑金屬。          人員打開貨物檢查,其中4罐奶粉罐的錫紙封口已被打開,挖開奶粉後發現以透明膠紙包裹的白銀。6罐蛋卷及6罐曲奇餅罐中,打開後發現白銀。檢獲的219公斤白銀,分別是銀珠及銀塊。關員隨即拘捕車上兩男。    案件現交由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接手跟進。初步調查顯示,有人企圖趁農曆新年將至,利用大批貨物運回鄉下過年的藉口,試圖誤導海關人員以減少截查和檢查,達到運送及走私高價值貨物的目的。案中不法分子花心思設計的走私手法,將走私物品放在一些正當的食物罐內,包括曲奇罐、奶粉罐、蛋卷罐,希望利用這些食物罐作為掩飾。而且海關留意到擺放在靠近車尾的食物罐,部分確實裝有相應貨品,企圖魚目混珠,將走私物品與正常的食品混雜在一起,希望提高海關發現走私物品的難度,從而將這批白銀順利運回內地。 [...]

2026-01-29T12:42:48+08:002026 年 1 月 28 日|行業新聞|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一月十九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黃金、白金及珠寶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6-01-21T14:44:01+08:002026 年 1 月 20 日|執法消息|

今年內試運黃金中央結算系統 陳茂波:降低香港黃金交易成本

香港黃金現貨交易市場日趨活躍,惟本港黃金場外現貨交易,均需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並不方便。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8日)在網誌公布,正加緊推動建立黃金中央結算系統,提升香港黃金交易及實物交割的可靠性及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目標在今年內展開試運,並邀請上海黃金交易所參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正加緊推動建立黃金中央結算系統,以提升香港黃金交易及實物交割的可靠性及效率。(夏家朗攝) 下周與上海黃金交易所簽署合作備忘錄 陳茂波又指,第19屆亞洲金融論壇(Asian Financial Forum)下周在會展舉辦,將與上海黃金交易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屆時將公布加強黃金中央清算系統建設的最新計劃,為未來與內地市場互聯互通做好準備。 將啟程參加世界經濟論壇年會 陳茂波又指今晚將啟程前往瑞士達沃斯出席世界經濟論壇年會。今屆年會約有3000位來自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商領袖,智庫、非政府機構和學術界的代表出席,討論當前全球面對的挑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盧翊銘攝) 年會期間,陳茂波將與不同地方的政商領袖會面,交流對環球經濟的看法,包括公開演講和參與專題討論,並推廣香港在國家「十五五」規劃下迎來的新機遇。他預計年會的焦點包括人工智能等創新科技,以及如何更好投資在人的自身、提升勞動力的技術水平。 [...]

2026-01-27T12:41:43+08:002026 年 1 月 18 日|行業新聞|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一月十四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銀飾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6-01-21T14:42:20+08:002026 年 1 月 15 日|執法消息|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一月六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金飾及珍珠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6-01-08T15:00:05+08:002026 年 1 月 7 日|執法消息|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十二月十八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手錶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5-12-23T16:10:14+08:002025 年 12 月 19 日|執法消息|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十二月十六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金條交易,並拘捕一名涉案人士。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5-12-23T16:08:53+08:002025 年 12 月 17 日|執法消息|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擔任中介人而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銀飾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5-12-23T16:07:40+08:002025 年 11 月 27 日|執法消息|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金、銀及珠寶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5-12-23T16:05:42+08:002025 年 11 月 25 日|執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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