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1億黃金及合金扮陶瓷成衣 圖走私日本越南 海關X光驗密度揭穿

海關上月先後搗破兩宗偷運貴金屬案件,檢獲60公斤金銀合金及80公斤黃金,市值高達1億元。案中貨物以陶瓷茶盤及成衣作掩飾,經加工後企圖寄往日本及越南。當中的合金若成功寄出日本,海關料可逃避200萬元當地稅項。關員以X光驗貨,發現藏有黃金和金銀合金的物品,密度與其他貨物不同,深入檢驗後揭發案件。 海關檢獲60公斤金銀合金及80公斤黃金,市值高達1億元。(黃偉民攝) 陶瓷茶盤頂加鉛片 藏加工貴金屬圖出口日本 第一宗案件發生於10月3日晚上,海關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揀選一票由香港擬出口到日本的空運貨物作查驗,貨物報稱載有陶瓷茶盤,重410公斤。海關利用X光機掃描貨物,發現器具呈現兩種不同顏色的影像,顯示器具由不同物料製造而成,與申報的陶瓷物料不相符。 海關於是決定開箱作詳細檢查,發現貨物合共有21個紙箱,每個箱內有6個茶盤,即合共有126個茶盤。茶盤包裝全新,而且有獨立包裝,包裝上亦印有該款茶盤的圖案,卻沒有品牌,海關認為情況並不尋常。 每個茶盤頂部都有一塊異常沉重的黑色鉛片,上面有加工過的痕跡。(黃偉民攝) 經檢驗後,海關發現每一個茶盤的頂部都有一塊異常沉重的黑色鉛片,上面有加工痕跡,引起海關懷疑。人員小心地刮走黑色鉛片表面的陶瓷,發現塗層底下全部都是銀色金屬,與申報的塗層物料不相符。最終海關人員共搜獲60公斤經加工的高價值懷疑貴金屬,價值約2,000萬港元。 海關人員刮走黑色鉛片表面的陶瓷,發現塗層底下全部都是銀的金屬。(黃偉民攝) 寄越南服裝材料成衣內有乾坤 藏表面粗糙銀磚實為黃金 第二宗案件則發生在10月16日晚上,海關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揀選一票由香港擬出口到越南的空運貨物作查驗,貨物報稱服裝材料、標籤及布料樣版,共有19件,重223公斤。 [...]

2025-11-26T19:33:59+08:002025 年 11 月 5 日|行業新聞|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十月二十二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銀及銀飾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5-10-28T15:03:25+08:002025 年 10 月 23 日|執法消息|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通函 – 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有關《聯合國制裁(海地)規例》、《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和《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的更新事項

2025-10-23T15:48:30+08:002025 年 10 月 22 日|監管機構消息|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十月八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鑽石及金飾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5-10-13T19:34:45+08:002025 年 10 月 9 日|執法消息|

香港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九月二十九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鑽石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5-10-06T17:25:43+08:002025 年 9 月 30 日|執法消息|

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因進行指明交易被判有紀錄以來最高罰款

一間本地公司因並非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註冊人,在香港進行涉及鑽石的指明交易,今日(九月十九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合共五十六萬二千元,為同類型案件中有紀錄以來最高。 海關人員去年十一月進行調查,發現該公司於去年一月至十月期間,在沒有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多宗總額均為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鑽石交易。 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當中破紀錄的罰款具相當阻嚇作用,對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5-09-22T18:36:02+08:002025 年 9 月 19 日|執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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