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被罰400萬元 金管局:缺乏有效程序持續監察交易
對富邦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處以400萬元罰款 涉及約6.4萬名客戶 《打擊洗錢條例》規定銀行建立有效的程序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 金管局宣布,對富邦銀行(香港)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處以400萬元罰款。金管局發現在2019年4月至2022年7月期間,富邦香港未能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具體而言,富邦香港缺乏有效的程序,以管理系統變更、跟進交易警示出現大幅減少的情況,以及定期檢視其交易監察系統覆蓋的交易範圍。 金管局指,富邦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涉及約6.4萬名客戶,富邦香港沒有對為這些客戶執行的交易進行適當的審查,以確保它們符合其對客戶、客戶的業務和風險狀況,及客戶的資金來源的認知。在上述6.4萬名客戶中,大約1,500名非活躍客戶重新啟動與富邦香港的業務關係時,富邦香港因系統缺失而未能識別此等重啟狀況,所以沒有就此進行觸發事件覆核。 金管局指,在決定上述的紀律處分行動時,金融管理專員已經考慮所有有關情況及因素,包括: (a) 調查結果的嚴重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