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新聞

私隱專員|陳振英倡小型財務公司納入MCRA

TE信貸資料庫涉洩露借款人個人資料,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數年前環聯信貸洩露私隱事件後,金管局透過引入競爭,逼使業界改善私隱保障和降低收費,以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MCRA)模式運作,做法由銀行將借款人的信貸資料交予香港同業結算公司,再轉交信貸資料商作評估,信貸資料商本身不會儲存信貸資料。但他指,今次出事的TE屬小型財務公司,並沒有加入MCRA,就只能圍爐取暖,與其他公司分享信貸資料。 料MCRA佔有全港逾七成信貸資料 陳振英估計,現時MCRA佔有全港逾七成信貸資料,金管局亦希望小型財務公司加入,但由於提升系統涉及投資,小型公司難以加入。陳振英建議,政府應為有關小型財務公司提供誘因,吸引使用更好的系統,「加入後評估信用更準確,壞帳亦減少」,令TE會被淘汰,或亦要升級系統,短期內建議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其他小型財務公司的私隱保障情況。 浸會大學會計、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有關情況現時已有私隱條例監管,在有投訴個案後由私隱專員調查,但問題在於是否及時防止,若情況嚴重,政府可考慮提高罰則,提高阻嚇力。 資訊來源:am730

2023-08-17T15:33:26+08:002023 年 6 月 21 日|行業新聞|

信貸庫18萬人資料 容財務公司擅閱 私隱公署促3月內糾正 考慮檢視同類庫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發表調查報告,發現為680間財務公司提供信貸資料查核、涉18萬名借款人資料的「TE信貸資料庫」,在未獲投訴人授權下,容許8家財務公司取閱當事人的資料等,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資料原則。公署前日向負責營運資料庫的軟媒科技發出「執行通知」,要求3個月內糾正,否則將考慮諮詢律政司意見並刑事檢控。而公署會因應今次調查結果,考慮檢視同類資料庫有否違規情况。 一人遭8公司擅閱 一間7天查3次 本報昨向負責開發及營運「TE信貸資料庫」的軟媒科技查詢是否同意公署的調查結果(見表)、會否採取即時措施改善問題、未有遵循《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下稱《信貸守則》)將借款人資料保留逾5年的原因,軟媒科技回覆需經過內部開會討論方有下一步結論及行動,會在稍後時間進一步回應。 涉事的「TE信貸資料庫」由軟媒科技於2016年1月建立及營運,讓財務公司於批出貸款前評估。翻查該公司資料,合作的金融機構全為財務公司,不涉任何銀行。私隱公署2021年12月收到一名投訴人反映,有8間他不認識的財務公司曾查閱其於「TE信貸資料庫」的有關資料,其中一間財務公司更在7天內查閱3次。 平台收投訴只發警告停用數天 第五次始終止 公署跟進發現,8間公司均未能提供投訴人簽署的授權書,各財務公司解說理由迥異,包括投訴人曾向其公司查詢;有前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查閱資料庫,而該職員已被解僱。公署引述軟媒科技提供資料,2021年至今年3月該公司接獲66宗涉借款人投訴被不明財務公司查閱信貸資料,當中近九成投訴成立,惟軟媒科技的處罰措施僅為發出警告信,或暫停其使用TE信貸資料庫的權限數天。 公署質疑,軟媒科技處理對財務公司投訴的懲罰欠阻嚇力,至第五次違規才永久終止使用權限,對財務公司的運作影響微不足道。公署5月31日向軟媒科技發出「執行通知」,包括制定政策及措施核實財務公司在查閱「TE信貸資料庫」前已取得借款人的授權書等,並在3個月內提供文件證明已改善,倘3個月內仍未改善,公署會徵詢律政司意見,考慮刑事檢控。 倘未改善或檢控 [...]

2023-08-16T18:43:09+08:002023 年 6 月 2 日|行業新聞|

$2信貸資料5天內無限次查閱 涉約18萬借款人

市面上有不少提供借貸服務的財務公司,為方便財務公司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一個名為TE的信貸資料庫收錄18萬名借款人過往及目前的借貸紀錄。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即使未有借款人授權,財務公司只需繳付2元,便可於5天內無限次查閱;資料庫營運商也曾接獲66宗投訴,大部分投訴成立,惟營運商未有嚴懲侵權者,削弱阻嚇力。更有5萬多宗已還款的信貸紀錄保存超過5年, 違反《私隱條例》,公署已向營運商發出執行通知,要求3個月內糾正,否則考慮作出起訴。公署指出,該資料庫「無王管」,既不受行業公會規管,亦不屬金融行業相關法例監管,建議設立發牌機制。 涉事的「TE信貸資料庫」由軟媒科技於2016年1月建立及營運,目的是讓財務公司於批出貸款前評估借款人的借貸紀錄和還款能力,其網頁聲稱有全港最多貸款機構提供信貸資料。 私隱公署在2021年12月收到一名投訴人反映,有8間他不認識的財務公司曾查閱「TE信貸資料庫」內有關他的資料,其中一間財務公司在他不知情及未經同意下,在7天內一共查閱3次,公署隨即展開調查,昨日公布結果。 涉約18萬借款人信貸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現時參與該資料庫的財務公司共有約680間,涉及約18萬名借款人的信貸資料。營運商軟媒科技曾回應指,因與財務公司簽訂協議書,假定這些財務公司都會遵守使用目的,亦不會審查這些財務公司是否在有借款人同意及授權書的情況下,查閱借貸人的資料,包括申請貸款詳情、遲還或拖欠情況等。 但公署調查發現投訴人所指的8間財務公司全部不能出示借貸人授權書,部分公司回應稱查詢投訴人資料是因其最近曾查詢貸款、以往曾同意上傳借貸資料至庫內,以及前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查閱資料庫。營運商並容許財務公司以2元可在5天內無限次查閱同一位借款人的信貸資料、密碼保安程度等。 鍾麗玲說︰「投訴人個案只是『冰山一角』。如果用5天做一個單位,5天後再付2元,又可無限次查閱。換句話說,他可不斷重複,只需2元,無限次查閱借款人資料。『軟媒科技』(營運商)也確認不會審查財務公司,就每位借款人領取的同意或授權。」另外,公署發現資料庫保留約5萬多宗已完成還款逾5年的信貸紀錄,違反《私隱條例》中個人資料保安及保留的規定。 私隱署要求3個月內糾正 私隱專員公署已向營運商「軟媒科技」發出執行通知,要求他們3個月內執行6項指示,包括刪除還款已屆滿5年的信貸資料、檢討財務公司查閱資料庫的次數限制等。如未能完成指示,公署會考慮發出刑事檢控,而因應今次調查結果,公署正考慮對類似的信貸資料庫進行排查。 [...]

2023-08-16T18:50:50+08:002023 年 6 月 2 日|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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