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香港海關偵破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在沒有註冊情況下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八月二十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鐘錶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每宗交易額均為十二萬以上港元的貴重產品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唯一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現獲准保釋候查。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提醒所有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4-11-07T18:57:31+08:002024 年 8 月 21 日|執法消息|

人民銀行據報恢復發放黃金進口額度

外媒引述消息人士報道,人民銀行經過歷時2個月停止發放黃金進口額度後,本月上旬再度批出黃金進口額度予多間內地銀行,市場預料此舉將會刺激黃金進口量。 分析認為,人行早前暫停批出進口額度的原因是金價高企,市場對實金需求減弱,而近期則出現需求重新上升的情況。 據早前公布的外匯儲備數字,人行已連續3個月沒有增加黃金儲備,而去年,人行是購金最多的全球主要央行。 資料來源:東網

2024-08-19T17:23:39+08:002024 年 8 月 17 日|行業新聞|

女客波鞋藏逾300克黃金 福田口岸闖關斷正

近日,一名女性旅客從福田口岸旅檢大廳入境內地時,神色緊張、步伐僵硬,海關關員隨即對其實施攔截檢查,發現該名旅客所穿鞋內藏有金屬樣製品3塊。經深圳海關工業品檢測技術中心鑒定為足金製品,合計347.5克,估值約人民幣逾19萬元。 女客波鞋藏逾300克黃金,福田口岸闖關斷正。 女客波鞋藏逾300克黃金,福田口岸闖關斷正。 女客波鞋藏逾300克黃金,福田口岸闖關斷正。 女客波鞋藏逾300克黃金福田口岸闖關,估值逾20萬元。 女客波鞋藏逾300克黃金福田口岸闖關,估值逾20萬元。 內地海關提醒:個人攜帶金銀及其製品進境超過50克必須向海關申報,辦理相關手續。 資料來源:星島網

2024-08-19T17:31:28+08:002024 年 8 月 16 日|行業新聞|

海關首破屏幕分離器走私黃金案 檢$1300萬空運日本「金屬片」

海關首次破獲以屏幕分離器掩飾的走私黃金案,在變壓器內檢獲21.7公斤懷疑由黃金鑄造的金屬片,市值1300萬元。如貨物成功偷運到日本,可逃稅達130萬元。 關員上周三(3日)凌晨於機場海關驗貨場,鎖定一批由香港付運到日本、報稱載有屏幕分離器的空運貨物,經X光檢查後,發現部分變壓器組件密度異常地高,拆開檢查後,發現34塊連接電線的「E形」金屬片,厚度並不一致,部分金屬片更比正常重5倍。人員遂刮走表面塗層,最終揭發金屬片內層原來由懷疑黃金鑄造而成。 海關多部屏幕分離器的組件內,檢獲21.7公斤懷疑由黃金鑄造而成的金屬片,市值1300萬。(陳浩然攝) 海關於上周三(3日)凌晨時分,根據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 ,鎖定一個由香港付運到日本、報稱載有屏幕分離器的空運貨物,該貨物載有8個紙箱,重約120公斤。 海關利用X光機器檢查,發現每個紙箱載有4個外表相若的屏幕分離器,惟部分組件密度異常地高,遂拆開機器逐一檢查。雖然包裝全新且完整無缺,但打開密度最高的變壓器組件外殼後,卻發現34塊連接電線的「E形」金屬片,厚度並不一致,且手感有異,當中15塊金屬片,每塊比正常重5倍,懷疑曾被加工。人員於是刮走表面塗層,發現金屬片內層由懷疑黃金鑄造而成。 海關多部屏幕分離器的組件內,檢獲21.7公斤懷疑由黃金鑄造而成的金屬片,市值1300萬。(陳浩然攝) 最終海關在32部屏幕分離器組件,檢獲21.7公斤懷疑由黃金鑄造而成的金屬片,市值1300萬元。經初步調查,相信不法分子為了減低風險,利用境外公司委託本地運輸公司,將貨物付運到日本,企圖逃避當地關稅。海關相信,如貨物成功偷運到日本,可逃稅高達130萬元。 機場科空運貨物第三組督察林嘉欣稱,海關首次發現有不法分子將黃金鑄造成變壓器的金屬片,混雜在正常變壓器疊片當中,再組裝在屏幕分離器內,企圖走私出口。海關又斥,不法分子費盡心思掩飾,企圖逃避偵查,但在高科技儀器檢查及人員努力下,成功偵破案件。 海關多部屏幕分離器的組件內,檢獲21.7公斤懷疑由黃金鑄造而成的金屬片,市值1300萬。(陳浩然攝) [...]

2024-07-15T20:12:15+08:002024 年 7 月 11 日|行業新聞|

海關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案件 拘公司董事

香港海關昨日(9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一宗總額超過12萬港元的珠寶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唯一董事。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補人士現獲准保釋候查。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海關提醒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由2024年1月1日起提交註冊申請的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星島網

2024-07-15T20:05:58+08:002024 年 7 月 10 日|行業新聞|

香港海關偵破一宗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案件

香港海關昨日(七月九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一宗總額超過十二萬港元的珠寶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唯一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補人士現獲准保釋候查。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提醒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由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提交註冊申請的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4-11-07T18:54:55+08:002024 年 7 月 10 日|執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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