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通函 – 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有關《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的更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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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百年歷史的金銀業貿易場,昨天正式易名為香港黃金交易所,並以「有限公司」方式營運。香港黃金交易所主席張德熙表示,交易所成立後,將進一步提高營運透明度及企業管治,並擴大招收國際會員,目前25位董事已正式獲選,交易所明年1月1日起繼續主理黃金、白銀及貴金屬交易業務。他又指出,建議當局可於北都建立更大型的貴金屬倉儲,以及嘗試設立「黃金商品通」,以推動黃金交收及相關金融服務,交易所將致力協助政府,把香港發展為國際黃金交易中心。 金銀業貿易場早於1910年成立,最初名為「金銀業行」,在1918年才易名為金銀業貿易場。事隔百多年再度改名,主要是為了拓展黃金機遇。隨着金價不斷破頂,政府日前亦已成立「推動黃金市場發展工作小組」以制訂發展策略,而張德熙以及香港黃金交易所兩位副主席均獲邀成為工作小組成員。 明年1月起以有限公司營運 張德熙指出,雖然機管局已有意加大位於機場的黃金倉儲規模,但本港仍需要建立一個由國際金融機構認可、具相當規模的黃金倉庫,希望在不同地區都設立倉庫,例如揀選鄰近內地的河套區。對於倡議設立黃金商品通,他解釋,本港已設有股票通及債券通,並得到良好成績,而商品作為世界流通資產,設立商品通亦將有助強化本港作為離岸人民幣中心的地位。 他續稱,香港黃金交易所未來會在原有的交易產品加入新元素,例如擬把數碼黃金(GoldZip)在香港合規持牌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上市。目前,GoldZip在新加坡發行,並接受當地監管。 香港黃金交易所行政總裁馮煒能表示,設於機場禁區的黃金倉儲設備主要配合轉口服務,不但可帶動黃金相關產品發展,亦有助航運業、物流服務與保險產業發展。 料金價大幅調整機會微 至於金價走勢,張德熙表示,候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的關稅政策仍充滿變數,而美息以及美元走勢,均影響金價後市。雖然如此,他認為金價大幅調整的機會不大,支持位看每盎司2500美元,上望2850美元,長遠而言,金價相信高處未算高。他補充,加密貨幣的確分薄少量的黃金交易份額,但認為黃金及加密貨幣可以雙線共同發展。 資料來源:星島頭條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於上個月通過新《反洗錢法》,將於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表示,新《反洗錢法》是時隔 18 年來首次重大修改,對於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如房地產仲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提出了更高規的要求與更嚴厲之罰則。並要求單位和個人執行三反洗錢義務:配合反洗錢調查、配合客戶盡職調查及舉報反洗錢活動。未依法備案的處罰 5 [...]
香港海關昨日(十二月四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一宗總額為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黃金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提醒所有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有關《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和《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的更新事項
可疑交易報告 - 注意事項
香港海關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多宗交易額均為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鑽石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一名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人士現獲准保釋候查。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提醒所有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聲明
有關《2013年聯合國制裁(蘇丹)規例》的更新事項
香港海關昨日(十一月五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多宗交易額均為十二萬以上港元的鑽石交易。案件所牽涉的交易總額折合港幣逾九千萬元,為海關偵破同類型案件中金額最高的一宗。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提醒所有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