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個案概要

2023-05-31

HONG KONG ACCOUNTING TAX LIMITED (TC001017)

持牌人違反:

1.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5(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藉以下措施,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不時覆核持牌人為進行客戶盡職審查而取得的關於客戶的文件、數據及資料,以確保該等文件、數據及資料反映現況及仍屬相關的。

2.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19(1)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以斷定某客戶或某客戶的實益擁有人是否政治人物。

3.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0條有關備存紀錄的規定。

4. 《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譴責及施加港幣10,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3年5月31日)

紀律行動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