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個案概要

2025-11-27

君港商務秘書(香港)有限公司 (TC007108)

持牌人違反《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第23條的規定,即持牌人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以防止附表2第2或3部的任何規定遭違反;及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公開讉責及施加港幣6,000元的罰款 (決定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紀律行動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