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業新聞 | 2023 年 6 月 21 日 |

    為進一步提升香港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能力,政府早前透過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引入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下稱「註冊制度」),並已於本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 於2010年成立,及由多間中小型金行組成的香港珠寶聯盟,對於註冊制度持正面態度並表示相當支持。主席劉臣峰先生指出,近年全球不同地區及經濟體已著手提升自身反洗黑錢的能力,例如歐盟就反洗黑錢已推出不同的措施,而現時香港透過確立註冊制度,亦是與國際反洗黑錢標準接軌。 劉臣峰先生表示,因應珠寶零售行業的性質,海關早在制定註冊制度前,多次與香港珠寶行業代表交換意見,「我們在多次會面中,向海關表達出業界對於推行註冊制度的看法,亦反映了零售界前線對此有什麼困難和憂慮。」劉臣峰先生補充,他欣賞海關有因應業界的需要,在制定註冊制度時設有過渡期,給業界作為緩衝之用,好讓業界會員可有更充裕時間了解法規以及登記註冊,減少誤墮法網的機會。 作為中小型貴金屬及寶石企業前線零售的代表,劉臣峰先生坦言,早在註冊制度確立前,業界會員其實亦相當自律,而香港珠寶聯盟一直有向會員宣傳有關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資訊,故此會員已就政府推行註冊制度作出相應準備。而且香港珠寶聯盟亦有作出多方面的配合,讓更多會員了解有關資訊,例如為會員提供前線人員培訓,以及有系統地向會員介紹如何登記註冊等,因此劉臣峰先生有信心中小企業很快能適應有關措施。 此外,劉臣峰先生認為,雖然在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時要執行客戶盡職審查,但相關交易模式已逐漸被電子支付取代,因此前線人員在執行制度要求時的壓力也相應減少。「這與近年政府大力提倡科技應用,及消費者逐漸傾向使用電子交易有關。」 資訊來源:星島頭條

  • 行業新聞 | 2023 年 6 月 21 日 |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在自由貿易及資金流動方面,多年來均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有賴商界一直以來的努力,讓世界各地企業都放心在香港營商。為進一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透過不同渠道籌集資金,香港海關將於2023年4月1日起執行「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下稱「註冊制度」),規定進行港幣十二萬或以上交易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下稱「交易商」)須向海關關長註冊,並須履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定責任。註冊制度的確立,究竟對業界帶來怎樣的影響?是次邀請了香港珠寶製造業廠商會主席葉美珠女士受訪,詳細講解註冊制度為業界及消費者帶來甚麼影響,以及業界方面如何評價有關制度。 珠寶業界支持新例 有效保障營商環境 去年年底,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並設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註冊制度的成立,無疑能進一步完善香港的反洗錢措施,以阻止不法分子進行非法行為。就此,香港珠寶製造業廠商會主席葉美珠女士指業界對於有關制度的設立表示歡迎,反應亦相當正面。 「雖然立法後,在實際操作上會多了點點工作,但香港是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成員之一,有責任推動防止洗黑錢的政策,新修訂的條例也使我們交易商有法可循。加上條例有明確罰則,不法之徒難以混水摸魚,使本港營商環境更健全。」 業界積極配合新例 由於工作需要,珠寶製造業往往會接觸到價值不菲的名貴珠寶,亦會涉及大額交易。葉美珠女士坦言,業界一直對於打擊洗黑錢方面亦花了不少工夫。基於珠寶製造業的工作性質,行內採用現金交易的機會較少,而且客戶對象主要為長期合作夥伴,業內人士亦一直保持良好聯絡和溝通,讓業界在接獲不明來歷或可疑的客戶時,亦會時刻提高警覺,避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被問到業界會如何配合新修訂的條例,葉美珠女士解釋:「我們會嚴格執行及配合海關執法,提示及指導會員有關制度下的新指引,格外留意大額現金交易,並鼓勵會員如有疑問,請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繫。」 資訊來源:星島頭條

  • 行業新聞 | 2023 年 5 月 30 日 |

    香港是全球數一數二最自由的經濟體,也是最先進的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商業往來頻繁,資金流通方便,但同時亦帶來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的風險。去年年底,海關便成功偵破一宗涉及買賣貴金屬的懷疑洗黑錢案件,涉款約35億港元,可見犯罪分子企圖透過貴金屬及寶石交易渠道去清洗黑錢的風險不容忽視。 為使香港符合國際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標準,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政府於今年4月1日起引入了新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若任何人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須註冊為A類註冊人或B類註冊人。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範圍廣泛 要留意業務涉及的活動及物品 註冊制度中受規管的物品不限於貴金屬及寶石,當中還涉及了貴重產品及貴重資產支持工具。詳情如下: 貴金屬:成品或非成品狀態的金、銀、白金或鉑金、銥、鋨、鈀、銠或釕。 寶石:鑽石、藍寶石、紅寶石、綠寶石、玉石或珍珠,不論其為天然與否。 貴重產品:符合以下說明的珠寶或錶:由任何貴金屬或寶石或兼由上述兩者組成,或包含或附有任何貴金屬或寶石或兼包含或附有上述兩者。 貴重資產支持工具:指以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支持的、使有關持有人有權享有該等資產(整體或部分)的證明書或工具;但不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所界定的任何證券、期貨合約、集體投資計劃的任何權益、結構性產品或場外衍生工具產品;或虛擬資產。 有些珠寶從業員或以為店舖銷售才是交易商,但原來任何人以業務形式,進行買賣、出口或進口;生產、提煉或進行增值加工發行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又或者贖回或買賣貴重資產支持工具或就上述活動擔任中介人,都屬於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大家如屬於以上業務性質,而在業務過程中有意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交易就要盡早登記註冊。 [...]